訓導委員會旨在加強學生的自律精神、遵守紀律,懂得尊重及關愛他人,並建立良好的學習環境及正確的價值觀及自我價值,達至全人發展。
實踐訓輔合一的理念,以「法、理、情」處理學生違規問題,令學生明白及學懂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,讓他們能明辨是非,鼓勵學生多反思,改過遷善。
設立領袖生團隊,透過不同領袖訓練,培育學生能發掘自我潛質,建立正面形象、發展獨立處事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,成為同學模範。除了為學校服務外,領袖生更會參與社區服務,為區內小學生舉辦活動或參與長者探訪活動。
加強團隊合作,與輔導委員會緊密合作,推行訓輔合一。訓導老師亦會參與各級級會議,共同商討處理學生問題或違規情況,及早制定預防措施。鼓勵家長與學校保持聯繫,共同協助學生改善行為。